青羊区城市新能源产业低碳示范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11 15:39:0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青羊区城市新能源产业低碳示范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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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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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青羊区行政审批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01-510105-04-01-575876】FGQB-001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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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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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拟打造集新能源汽车展销、新能源汽车补能、新能源后市场服务、新能源产业办公等示范场景,迭加源网荷储、微网应用、能源智慧互联于一体的新产业发展综合场景,建设为“青羊区城市新能源产业低碳示范中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8667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22475 平方米。包含光伏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承诺不违章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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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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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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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等(最终以业主委托的事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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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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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2-12 00:00至2025-02-1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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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2-12 00:00至2025-02-1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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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参选人须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 3 个已完成的:总投资不低于30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项目立项文件)。 3、本项目拟配备 5 人:(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总投资不低于30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项目立项文件);(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4 人):具有四川省工程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本项目拟派人员均需提供6个月以上连续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截图。 4、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方案应包括工作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时限保证措施,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廉洁从业和保密措施等。 5、须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4%收取,最终以中标价作为服务费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 7、******,比选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评审后确定中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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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