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宛城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宛城政采磋商-2025-2-1 | ******办事处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 ******.9 | ******.9 | 是 | ******.9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4)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